北京物资学院
招生信息 >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 缩写:BW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
    三、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0037
    四、培养目标:紧密依托物流和流通行业,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联系电话:010-89534409/89534469
    学校网址:www.bwu.edu.cn
    招生专网:www.bwu.edu.cn/zs
     电子邮箱:zhaosheng@bwu.edu.cn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录取批次:在北京参加二批录取,在京外部分地区参加一批录取,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批次为准。
    九、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如有同分进档而又有选择专业或录退档的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有无特长、相关单科成绩。
     6.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
     本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没有其他语种的教学。
     7.2012年学校在经济学院实行按经济学类招生,入学后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到第四学期末,根据学生学习情况、专业志愿和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确定学生所学专业,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学(证券期货方向)。
    信息学院包括计算机技术与信息工程系(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物联网技术方向))、计算科学与统计系(下设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系(下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实行“按系招生”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时在系内不分专业,到第四学期末,根据自身学习情况、专业志愿及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在系内确定所学专业。
     8.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均达到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十、收费标准: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分为750元、1200元、1300元和1500元四档,住宿标准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
     十一、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置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优异者可按照学校当年政策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对贫困学生学校帮助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多项助学措施,保障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