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录取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确定;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4、体育类和艺术类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艺术类其余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专业成绩综合排名。
      5、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