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本科学生每生每年16000元;高职高专学生每生每年138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