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
6.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7.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