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招生信息 > 保送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 “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按照本办法提出报名申请,尤其欢迎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报名。
    
      二、招生计划
    
      45名,其中外语类40名,分布情况见附件。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bsbm/index.htm进行网上报名,填报《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报名后自动生成),填写完整后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用特快专递寄至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 保送生申请材料 ” 字样),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集美楼五楼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收件人:蔡老师。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1月2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相关保送生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有获奖情况的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需要提供高中阶段考试成绩、毕业会考成绩及全年级学习成绩排名表复印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校章。
    
      四、录取程序
    
      1.初审。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合格名单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予以公布。
    
      2.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法将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及考生所在学校。
    
      3.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中学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4.录取。符合条件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我校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五、专业安排:
    
      非外语类保送生可选报我校 2010年招生的所有专业(提前批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详细规定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选择英语专业。
    
      六、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 023-67258217,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 “ 诚信 ” 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其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七、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进入: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名额分配表
    
      西南政法大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