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奖助贷学情况
1.设立优秀新生奖:奖励广东省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高考成绩前10名新生,其中一等奖4名,各奖5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2000元。
2.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最高金额为2000元/人/年。国家和省还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等专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院还通过社会捐赠设有多个助学基金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每年拨100多万元专款,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给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4.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