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我院建校以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关爱友爱、好学上进,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奖学助学机制,激励学生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特制定了《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勤工俭学方法》及《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主要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并资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定发放一次。
    建立助学基金会,投入专项基金面向贫困的优秀生发放,用以补贴优秀贫困生在校期间基本生活费用,定期或不定期评定发放建立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临时补助金是用于学生因伤病或自然灾害造成无经济来源的临时性补助,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调查属实后确定一定额度一次性提供。
    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条件。校内提供200个特困助学岗位,参加的学生每月可获得20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帮助联系300个校外暑期勤工俭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