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六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办理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入学后第二年,经本人申请,可由学校协助,向当地县、区、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主要为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学校设有包括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优秀学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