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四条 学校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①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五个等级:五·四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②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下列奖项:突出贡献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辽宁省政府助学金。
    
    3、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②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金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