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为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发奋学习,学院建立了一整套激励机制以全面优化成才环境,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学院设立了集体奖励、综合奖励、单项奖励等。其中集体奖励有: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综合奖励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单项奖励有:学习优秀奖、特殊贡献奖、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励面达30.5%,最高奖学金达(4000元/人·年)。同时还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奖,最高奖项达8000元/人·年。
    
      我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建成了学院-系-学生自治组织-班级四级资助工作网络,完善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毕业生学费缓免、社会资助、学生互助等为主体的“奖、贷、助、补、减”多元化资助体系,实现了“让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的目标。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依其表现除可享受奖学金外,还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得资助:
    
      奖: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的3%)。
    
      贷:学生可持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分别为4000元/人·年、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成立了各种扶贫助学基金会,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补: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多途径地帮扶和补助。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极大的毕业学生依据其实际情况减免部分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