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多类奖学金,覆盖面超过50%,最高过万元。其中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在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药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国内外企业、机构及个人还在我校设立了专项奖学金,如: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日本日挥株式会社等,共计20余项专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