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

  2、学院每学期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正和”等其他专项奖学金。

  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