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我院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学年,院长奖学金3000/学年。学院设立三好学生标兵奖 、三好学生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此外学院还设有各种单项奖,包括技术创新奖、人文艺术奖、体育拼搏奖等。奖学金覆盖面达在校生30%。
    
      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3000及4000元。受助比例占在校生总数的12.5%。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新生的奖励政策包括:
    
      1、凡高考成绩为所在省、市、自治区前100名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者,获四年全额奖学金(奖金额为四年学费总合);2、凡高考成绩为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线以上的文理考生, 且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者,获新生奖学金25000元(名额不限);3、如同时符合1、2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