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奖励政策 1、入学新生中,高考总成绩在本二批控制线以上的河北省考生,按成绩排名,文、理科第1至第10名各奖励人民币2千元。 2、凡符合上条的新生,若对录取专业不满足,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申请调整专业,并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