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的助困工作体系。学院制定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缓减免交学费等一系列文件,避免学生因经济困难辍学。新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顺利入学。在校生可以通过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缓减免交学费等措施,解决面临的经济困难。 
    
      学院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作为助学金,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国家(省)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二、三等。特等奖学金:奖金数额为全年学费的50%;一等奖学金:本科1800元/生年,专科12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本科1200元/生年,专科8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本科800元/生年,专科500元/生年。
    
      单项奖学金分为社会实践活动奖、科研创作活动奖、文体活动奖和道德风范奖,奖金数额为500元/生年。
    
      新生奖学金分为专业奖学金和文化课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数额为:本科4000元/生,专科3000元/生;二等:本科2000元/生,专科1200元/生;三等:本科1000元/生,专科800元/生。
    
      国家(省)奖学金数额为4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