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七条 奖助措施
    1、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建行宁夏分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移动固原分公司大学生团学骨干奖学金”、“学校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七项奖学金。
    2、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教育助学项目助学金” 、“宁夏陈逢干大学生助学基金会助学金”、“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金”、“南京证券百万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兴华成才助学金”等六项助学金。
    3、其他资助: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临时特困补助、PHE项目(提高高校贫困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