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四条:采矿工程本科专业、地质工程本科专业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联合办学,面向福建省招收男生100名(采矿工程专业和地质工程专业各50名)。以上专业的学生可享受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学费和专业奖学金,毕业生由联合办学单位提供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奖学助学政策:
    1.奖学金:
    (1)优秀奖学金:特等奖10名,奖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奖金1200元/人·年;二等奖奖金800元/人·年;三等奖奖金500元/人·年;获奖面分别为学生数的5%、10%、15%。
    (2)师范类学生除享受优秀奖学金外,还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600元/人·年。
    (3)根据政策规定,在二年级以上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助学金,特困助学金4000元/人·年,贫困助学金2500元/人·年,分别为学生数的5%、15%。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亦可在报到后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六条: 2011年招生专业介绍和计划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网址:www.lyun.edu.cn 。招生办电话:0597—2793756 传真:0597—2793759 。纪检、监审处电话:0597—279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