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经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十七条:学院在校生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院将为生活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