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 等多元化的奖励和助学体系。目前我校各项奖助学金总额每年2500余万元,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现行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如下:
     一、奖学金
     我校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各类奖学金额度高,授予面广,获奖率超过50%。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10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获得者奖励10000元。
     2.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额度分别为1500元、800元、400元,获奖面达30% 。
     3.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科技活动奖、社会实践奖、文体竞赛奖以及校奖贷基金委员会认为应当奖励的其他奖励。学校单项奖励由校奖励基金列支,并且学院给予适当的配套奖励。
    (1)优秀新生奖:根据新生来源地及考分排名情况,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0—1000元。
    (2)科技活动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中获奖者奖励40000—5000元。在其他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视情况分别给予1500元以下的奖励。
    (3)体育、文艺竞赛奖:在参加国际、全国性及部(省) 级体育、文艺竞赛中获奖者,视情况分别给予800—100元的奖励。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
     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获奖面超过20% ,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2.校内助学金
     为缓解部分困难学生的生活困难,我校设有阳光助学金,总额为每年120万元;励志助学金,总额为每年100万元。阳光助学金、励志助学金的资助额度为3000—1000元,每年能资助我校3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社会及个人奖助学金
     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逐年增加校内资助拨款额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以及爱心人士来我校设立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达数十种,每年总额近150万元。
     三、勤工助学
     我校积极倡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以缓解自己的生活困难。目前,我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000余个,同时努力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组织、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事技术服务、外文翻译、营销策划及家教等社会兼职工作。2010年,我校各类勤工助学经费总额达500余万元。
     四、临时困难补助
     我校还设有临时困难补助,补助范围包括特别困难学生的冬季棉衣补助、学生因病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及家庭发生灾变的补助等。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2010年,我校各类临时困难补助总额100余万元。
     五、助学贷款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合格,可到家庭所在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向有关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安徽、福建、广西、海南、河北、湖南、青海、山东、四川、北京、内蒙、云南、黑龙江、新疆、宁夏、山西、浙江、上海、江西、贵州等省(市、区)已经出台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上述省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并可凭录取通知书、学生和家长身份证、户口本、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当地经办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及实行弹性学制(停学创业、延长学制)等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有关内容见“奖、助学金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