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150—300元/人•月)。此外,校本部另设立“方庆明奖学金”等社会助学奖学金,国脉信息学院另设立国脉慈善教育基金,软件学院 (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另设立宏天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形成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助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个项目有机结合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2009年我校对录取的第一志愿高分考生(不含征求志愿投档考生)实行奖励政策,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学金设置如下:
    
    1.一等奖8名,奖金5000元。(1)奖励条件:投档成绩在当地重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超过重点分数线的分值取前8名,最后一名同分者,平分奖学金。(2)名额分配:福建省6名,其他省份合计2名。
    
    2.二等奖10名,奖金3000元。(1)条件:福建省新生,投档成绩在录取的新生中排名前列;其他省份新生,投档成绩在当地重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超过重点分数线的分值进行排名,最后一名同分者,平分奖学金。(2)名额分配:福建省7名(其中理工类5名,文史类2名),其他省份合计3名。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多种形式的奖(贷)助学金制度。主要包括:
    
    (1)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奖学金
    
    用于鼓励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受奖面占经济困难学生的25%,金额为400元/人•年。
    
    (2)贷学金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贷学金的规定办理贷学金手续。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助学贷款。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发放政府助学奖学金(100~150元/人·月)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