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情况
    
    1、为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为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为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5000元不等。
    
    4、为鼓励学生在某一方面发挥特长,设世纪英才专项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学艺术奖学金等。奖金额度为800-5000元。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助措施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资助比例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0%、5%。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通过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总额不高于学生应付的学费,且不高于6000元/学年;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本付息。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实行按劳取酬。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突发性事件的学生,学校可提供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