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七条 我校建立了以学校奖、勤、助、补为基础,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为主体,以社会性奖、助学金为补充的“阳光成才”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八条 山东农业大学设立的学生奖学金包括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