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七条 凡高考分数超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批本科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优秀考生,学校将根据《滨州医学院优秀新生奖励办法》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