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以学生综合保险为系列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