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学生采取奖、贷、勤、减的资助办法详见下表
资助项目
金额 (元/年)
评定比例
说明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2000
1%
由学院设立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1000
2%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600
4%
优秀学生干部奖
150
4%
单项奖
100
5%
优秀毕业生奖
200
10%
华藏奖学金
1600
10人
台湾爱国人士精舍净宗法师资助设立
丰田助学金
5000
每届10人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可连续资助四年
教材费
200
300人
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
勤工助学
150元/月
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部分贫困学生提供或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国家奖学金
4000
按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国家助学金
1500
按国间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中的特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以及日常生活费。
学费减免
为减轻特困生的经济负担,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的精神,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
桥梁基金会助学金
由西藏桥梁基金会设立,资助西藏那曲籍贫困生,金额视专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