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八章 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
    在校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受奖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4%,按学期评定发放)
    特等奖:2400元/人.学年;一等奖:1600元/人.学年;二等奖:1000元/人.学年;三等奖:6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七条 贫困生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1500-4500元/人.学年,学校有深圳—甘肃助学金、“爱汝乐思”助学金和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的多项社会助学金。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地方政府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开展,各省区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二十九条 “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