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院对特困生实行补助和奖励办法:
1、贫困生补助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0%(特困生补助最高金额800元/年/人)。
2、奖学金最高金额1000元/年/人,补助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7%;
3、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5000元 /年/人;
4、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6000元/年/人;
5、省政府奖学金最高金额4000元/年/人;
6、特困生生活补贴按月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统一发放;
7、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