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现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有学校设立的陈赓奖学金、谭国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创新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毕业金榜等奖励项目;以及国际知名船级社、造船企业、国内企事业单位及校友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共计30余项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施“绿色通道”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各种奖助学金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