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经注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和本专科(高职)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最高限为6000元。
    
    2、缓交学杂费:经注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高职)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缓交学杂费,缓交期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
    
    3、困难补助:学校建立校院两级补助体系,实行定期困难补助和临时性补助相结合。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给予相应补贴。
    
    5、学校积极引进社会各界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同时各学院也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