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三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或受灾的新生,报到时可持当地乡镇以上证明,入学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七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照我校在校生奖学金标准,设立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