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
招生信息 > 招生简章

    2011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8.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2011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科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 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三)国防生招生
    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644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五.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80分以上。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