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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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学校代码:10304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校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主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通京大道999号(钟秀校区)
    一、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招办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3、关于艺体类专业招生。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安徽和山东考生、音乐表演专业的安徽考生及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安徽、山东和黑龙江考生,都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音乐表演和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分为录取分。
    (2)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其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所在省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
    二、几点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