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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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阴工学院江淮学院2011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淮阴工学院为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故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  
    学校现有枚乘路、北京路两个校区,校园占地2070.19亩,校舍建筑面积57.04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13.29亿元,其中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亿元,馆藏图书133万册,中外文期刊16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27个。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和公有民办的江淮学院;设有41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3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学校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6000余人,教职工1322人,其中专任教师885人,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290人,博士、硕士60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6人。
    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省级、市厅级等各类科研项目234项,获得市科技进步奖31项,获准专利56项、软件著作权7项;发表论文3147篇,其中核心期刊905篇,被SCI、EI、ISTP收录176篇。《淮阴工学院学报》为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报,其影响因子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学报领先地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新加坡创新计算机学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办学,每年有多名学生出国留学;有多名教师赴国外进修、访学,并长期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专家学者来校任教或讲学。
    学校秉承“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校训,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三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643人次,考取研究生比例10%左右,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文明单位,2007年被授予省文明学校称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成[2011]2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专转本”选拔优秀专科生转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4日—19日,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门类报考。
     3、报名程序及志愿填报:详见《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4、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五、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专转本”学生要对照我校公布的各专业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见下表)进行选报,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六、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
    七、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按103%的比例调档,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
    3、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跨大类报考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4、“专转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八、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统一安排在淮阴工学院江淮学院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
    九、学籍管理与毕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