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对象条件:
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高职高专录取分数线,政审合格。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须参加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招生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酌情予以录取。
录取规则:
1. 录取从第一志愿开始,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不满,则录取第二、三志愿,录取方法依次类推;如仍录取不满,则从服从志愿中自高分到低分录取。
2. 录取专业一般尊重考生志愿顺序;如某一专业填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满额后,未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转入其所填下一志愿专业录取;填服从志愿的,则在我校招生计划专业内录取;填不服从志愿的作退档处理。考分相同的,视其所填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文科视语文成绩高者录取,理科视化学成绩高者录取。
3.如有相同成绩考生,下列情形优先录取: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文体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2)退伍军人及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4)烈士子女。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费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中加合作医药营销学费为每学年9000元)。
就业率:我校2008年毕业生就业率96.60%。
校址:安徽省芜湖市荆山西路16号 邮编:241000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0553-4836117(兼传真)、0553-483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