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招生信息 > 招生简章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除学前教育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招收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校招办具体执行,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A、提前批、艺术类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B、上海市第三批(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进档我校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考生:在当地相应的批次分数线之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2、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14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沪教委财[2003]35号

  住宿费标准

  总校:每生每学年1200元 

  分校:每生每学年10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109601(招生办)

  (分校电话021—59528837、69983005 (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6103013、56958255、56958696(监察室)

  十四、院校网址

  www.shxj.cn  (分校网址:www.sistma.com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助学贷款:每年每生最高6000元;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

  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

  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