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除学前教育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招收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校招办具体执行,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A、提前批、艺术类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B、上海市第三批(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进档我校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考生:在当地相应的批次分数线之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2、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14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沪教委财[2003]35号
住宿费标准
总校:每生每学年1200元
分校:每生每学年10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109601(招生办)
(分校电话021—59528837、69983005 (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6103013、56958255、56958696(监察室)
十四、院校网址
www.shxj.cn (分校网址:www.sistma.com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助学贷款:每年每生最高6000元;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
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
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