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
院校概况 > 历史沿革

    1984年11月,学院成立,当时名称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85年,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建立上海市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体制。
     199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从此开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1998年以后,学院依托上海大学的办学基础,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刑法专业、法理学专业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4年9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