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专业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专业的先后次序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3、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我校网站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