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录满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数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按照各省有关文件规定,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