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本科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向我校投档。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学生一到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根据社会需要、个人意愿以及学习成绩选择专业。教育学类包括教育学、小学教育2个专业。4、考生的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的复查,均执行国家文件。5、每生每年学费标准: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其它本科专业及师范类专科专业35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院本部分为:500元、800元、1200元三档;滦州分校:500元;玉田分校:500元。6、2012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各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专业上课地点,以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7、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唐山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