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