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六、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省份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辽宁省2011年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其他省份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相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英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四门科目先后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6、特殊专业要求
    学校只录取理工类考生。
    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女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护理学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高职护理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