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范围内。
      3、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4、男女比例无限制,自然录取。
      5、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6、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7、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安排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进行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