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六、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颁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理工、文史类:按各省(市)一般三本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尽可能保证其专业志愿的落实。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生源不足时,根据当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省(市)考生,录取时根据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
      4、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我院《2012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2012年美术专业新生录取办法》执行(可登陆我院校园网查询)。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6、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