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八、录取原则及方式: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检。嗅觉异常、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医药类各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录取不受男女生比例和性别限制。
      (4)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考生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入学后,大学外语教学均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5)对于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录取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如同一志愿考生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