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省内):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科类要求:文理兼招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保险、税务、物流管理、行政管理、资产评估。
      4、等级要求:BC4C1合格。
      5、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二、录取规则(省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录取具体方式:
      A、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