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凡志愿填报我院的江苏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是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
      5.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6.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7.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8.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