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报考我校的非艺术体育类考生,辽宁省提档比例为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2%,其它省份提档比例:平行志愿则按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否则为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建议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我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和食品加工技术等专业。报考我校有身高要求的艺术类专业,需符合我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详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3、院校志愿及录取
    ①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在各省划定的相应录取批次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如没有平行志愿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内蒙古地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对外汉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方向)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
    ②体育类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③在提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如无上述考生,优先录取与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艺术类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①日程安排
    类别
     报名时间
     专业测试
     文化考试
     录取
    
    运动训练
     3月7日-11日
     5月6日
     5月7日-8日
     6月15前
    
    艺术类校考
     3月1日-4日
     3月5-6日
     统考
     7月份
    
    ②录取办法
    a、运动训练: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项,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体育专项成绩×70%)。
    b、艺术类:
    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表演(京剧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空中乘务)和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考我校其他各专业均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通考并成绩合格。
    外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如所报考专业属本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以上)。
    ◆艺术类考生的调档及专业安排办法
    提档比例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专业及专业方向具体录取要求:
    本科专业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⑵绘画(艺术品鉴赏与拍卖):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不低于本省二本文科线的70%;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⑶音乐表演(民声、美声、钢琴、流行音乐演唱)、表演(京剧表演)、艺术设计(影视数字技术)、绘画、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⑷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戏曲器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⑸表演(中国舞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舞蹈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⑹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⑺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⑻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7+文化考试成绩×0.3)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⑼表演(空中乘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理科不分男女录取)
    专科专业
    电脑艺术设计(电脑美术、服装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室内装饰):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