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学校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沈阳理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1)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2)其他批次的专业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同分考生按其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加试成绩×60%。
    7、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