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 取 规 则
      第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招生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来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第五条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六条 我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七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