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六、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即:先考虑志愿,志愿相同时分数优先。进档考生按照该省招生计划数100%优先录取,此部分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有退档考生则从余下投档考生相应数量递补进行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行政管理等5个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江苏考生的选测科目历史,必测科目不限);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等15个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江苏考生的选测科目物理,必测科目不限);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在江苏省文理科均设有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按计划要求招收文科及理科考生(江苏考生的选测科目不限)。
      4.江苏省在满足以上录取原则的同时,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录取,即: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进行排序,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相同文史类专业参照考生语文成绩、理工类专业参照考生数学成绩,根据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5.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成绩综合相加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